2023年6月26日,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该《审计工作报告》在第四部分专门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内容如下。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继续关注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的33户央企账面资产总额29.3万亿元、负债总额17.96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7.08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1.3%。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实。33户央企收入多计671.73亿元、少计195.85亿元,成本费用多计720.54亿元、少计390.85亿元,利润多计362.48亿元、少计201.21亿元。
2.资产管理仍较混乱。主要表现为3个方面:资产不实。30户央企因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或将非所属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等,造成资产多计503.18亿元、少计1362.51亿元。管理不严。17户央企的固定资产等闲置或利用率偏低,涉及428.29亿元;5户央企未按期清理退出57家参股企业的低效无效投资,涉及46.81亿元;24户央企实物资产管理混乱、违规出租出借资产资金等,涉及2566.58亿元。违规运营。25户央企在股权收购、项目投资中因违规决策、管控不力造成亏损及风险334.08亿元,其中违规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和矿产资源仍是主要“出血点”。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的4家中央金融机构和21家国有信托公司资产61.63万亿元、负债55.51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从0.9%到15.5%不等。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底数不实、管理不严。24家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少计、虚假处置、移至账外等方式,未如实反映风险资产3746.29亿元。4家中央金融机构还违规列支薪酬、营销等费用29.11亿元,其中2家26.95万平方米的办公和技术用房闲置。
2.违规开展业务。25家金融机构违规开展存贷、理财、信托、保险等业务,其中银行存贷业务违规问题仍较高发,多表现为变相高息揽储、存贷挂钩、贷款审查不严等。审计的21家信托公司中,有17家帮助实体企业实施粉饰报表、转移资金、隐瞒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8家信托公司借主业之名行违规之实,通过设立形式合规的资产服务信托计划等,协助多家企业发放网络贷款,并违规将尽职调查、风险评价等实质审核环节外包。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41个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资产底数不清。共涉及32个部门,主要表现为账实不符、少计漏记、手续不全等。22个部门188.87万平方米房产、1989.94亩土地、4.79亿元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以及11.1万件字画、古籍等资产未入账或权属未变更等;9个部门2.7亿元资产、1.63万平方米房产账实不符或价值计量不准确;10个部门127万平方米房产、1245.26亩土地未办理产权证,对外投资44家企业未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3个部门74个已验收或投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或转入固定资产,涉及125.91亿元。
2.资产配置使用不够集约高效。共涉及13个部门,主要表现为超标准违规配置与资产低效闲置现象并存。5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租用房产1819.45平方米、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等3280.78万元,违规动用5.49亿元购建办公楼1.36万平方米。8个部门52.17万平方米房产、70.35亩土地、299辆公务用车和1亿元设备等资产闲置或低效运转;5个部门在自有资产闲置或出租的情况下又租入同类资产,有的在公务用车闲置率达40%的情况下又租用超标准公务用车,个别部门花费2503.72万元购买的23台(套)设备超6年未拆封或2022年全年运行机时为零。
3.随意处理处置资产。共涉及25个部门的41.76万平方米房产、126辆车、1.54亿元办公设备等资产。22个部门未经批准或未进行评估出租房产等28.07万平方米,无偿出借或低价出租房产13.69万平方米、1.17亿元资产,减免或少收租金等9306.32万元;8个部门未按规定程序处置车辆、设备等资产,涉及126辆车、3752.96万元资产。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6省市和自然资源部1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严格。6省已退耕林地中有127.62万亩仍被统计为耕地。抽查全国已验收的补充耕地中,有21.36万亩不到3年即变为乔木林地、建设用地等非耕地;4省市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或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18省耕地占补平衡目标未实现,自2019年来违规少补充耕地141.61万亩;已补充的耕地81.11万亩质量不达标。
2.部分地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未消除。3个地区医疗废物产生量不清,一些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申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4个自然保护区内仍有厂房和酒店未按规定清理退出。5个地区违规占用林地、草地、湿地1.23万亩,5个地区将26.6万亩其他草地转为建设用地,2个地区在湿地内或通过围填海开发商业项目。
3.生态治理项目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6个地区的97个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和项目进展缓慢或绩效不佳,有6条黑臭水体治理后又返黑返臭。5个地区370家单位取用水2.54亿吨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费,黑龙江1家国企通过虚构业务、编造资料等套取湿地保护专项资金1948万元设为“小金库”。
另外,在《审计工作报告》第五部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还提到:行业性、系统性腐败突出,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是重灾区。特别是一些国企负责人利用强势地位或国企光环,对外以国企名义承揽业务,私下却中饱私囊、个人侵占。如某国企时任董事长赵某自2018年以来在投资建设一科技产业园项目中,先以该国企名义与地方政府洽谈,再利用职权,将项目实施主体最终确定为本人实际控制、与该国企名称相似但毫无关系的民企,并以低于市场价33%的价格获得住宅用地,少缴土地出让金16.15亿元;违反住宅用地仅限于产业园项目及员工生活配套的协议要求,将部分土地用于开发商品房,至2022年8月取得售房收入31亿元,大多转入本人实际控制的民企。
在《审计工作报告》第六部分“审计建议”“(三)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严格监督约束权力运行”中还提到:金融领域,有序推进中小银行、保险、信托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适应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依法对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国企国资领域,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督促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严格规范国企金融业务,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典型问题,提级追责、穿透治理。
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来源:审计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