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曾赞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牟书岭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峰 省财政厅厅长
满慎刚 省国资委主任
陈 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新祥 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局长
肖龙沧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
邢桂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局长
胡苏华 省税务局局长
陈家琰 山东证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制定年度财会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国家财会监督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协调解决财会监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落实财会监督相关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办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来源:山东省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