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国家审计署网站刊登《关于山东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是由山东省审计厅厅长张晓峰在2023年7月24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出的。
该工作报告在第六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阐述了山东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其中:
重点审计了6户省属国有企业。截至2022年底,6户企业资产总额21613.99亿元、负债总额15137.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3349.12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93.74%至105.84%之间。从审计情况看,省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非主业资产清理整合和亏损企业治理,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4户企业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收入等导致收入不实19.63亿元;3户企业未据实结转成本或少计费用,造成成本费用不实5.43亿元;6户企业提前确认收益、少计提折旧等多计算利润8.56亿元。4户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少计资产32.32亿元、负债24.69亿元。二是投资经营项目存在损失风险。因违规决策或论证不充分,4户企业45个投资项目停滞,有的项目亏损严重,涉及投资额81.65亿元。三是部分业务收益低。4户企业为做大收入规模开展大宗贸易,毛利率较低,最低的仅为0.026%,部分项目已形成逾期账款4.9亿元。
重点调查了3户省属国有骨干金融企业资产质量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从调查情况看,3户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投融资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投资项目存在潜在风险。3户企业14个投资项目因担保增信不足、被投资企业经营困难等,存在潜在损失风险。2户企业2个投资项目收益分配方式显失公平,或未按协议约定优先收回投资。17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的29个项目,因项目公司经营异常等,存在潜在回收风险。二是国有资产运营绩效不高。1户企业运营的公有住房出租率较低,9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投资效率较低。三是“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基金管理不规范。65只项目基金中仅有12只有其他社会出资人,项目基金社会出资率低;6只项目基金未直接用于新项目建设,而是用于项目公司偿还历史欠款等,涉及资金15.1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积极整改,推动103只基金完善投资管理、加快项目实施,督促9只闲置基金新增投资21.02亿元。
后附报告全文。
我受省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对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139项“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海洋产业发展等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推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推动优化政策支持方向,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二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本通”等重点民生政策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专项审计,促进加快破解民生保障难题,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三是聚焦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对省财政厅组织预算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参与预算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对省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重点对18个部门及78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现场审计,对19项重点资金实行穿透式分析、省市县三级联动核查疑点,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四是聚焦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开展黄河滩区建设等13个重点领域整改“回头看”,启动审计整改约谈,严格整改结果认定,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完善与省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等联动整改督查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开展全省整改专项行动,推动完善源头治理。
一、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在对111个部门及859家所属单位财政资源统筹、预算执行绩效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预算执行结果表明,2022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43.23亿元,总支出4891.49亿元,结转下年151.7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100.02亿元,总支出3087.73亿元,结转下年12.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1.59亿元,当年支出22.53亿元,调出资金等19.43亿元,结转下年9.6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71.57亿元,支出2807.4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18.43亿元。经财政部核定,2022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为24415.6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3588.02亿元,未突破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从审计情况看,2022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部分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按要求纳入预算统筹使用。2022年省直行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有各类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29.81亿元,其中有2.6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占8.72%。
2.部门单位结存的银行存款压减不到位。2022年,省财政未督促有关单位对符合压减要求的银行存款进行梳理,并落实压减规定。2022年初,省直行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类银行存款(主要为各类累计结存、往来款项等)为68.7亿元,2022年底为65.47亿元,较年初减少4.7%,整体压减规模较小。
3.部分财政代管专户资金未有效统筹盘活。截至2022年底,省财政代管的以前年度政府性收费,自2015年以来未发生支出,累计有1936.72万元资金长期闲置在代管资金专户。
(二)预算分配管理方面
1.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期限下达。2022年中央分配我省的10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9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80.96亿元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省级40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6.72亿元,未在60日内分解下达;7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92.02亿元,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
2.部分预算管理批复不严格,执行率较低。截至2022年底,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146个部门单位的33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32.6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2.66%,其中131个项目完全未支出,涉及资金15.43亿元。第四季度追加预算安排57个部门单位的59个项目完全未支出,涉及资金8780.76万元,占追加预算的18.32%。
3.上年结转项目执行率仍然较低。按照规定,部门单位结转资金年底前统一收回财政,第二年按照实际需求,重新编报预算安排使用。截至2022年底,有63个单位上年结转的122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资金1.4亿元,仅完成支出3434.59万元,占24.53%,其中42个单位的66个项目完全未支出,涉及资金4630.88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直投基金部分本金存在损失风险。2016年,省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对339家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按照协议约定,上述资金已进入回收期,截至2022年底,有80户企业因经营不善等难以偿还本金,已由委托代管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2.36亿元本金存在损失风险。
2.股权投资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股权投资未及时发挥效益。2020年省财政委托管理机构的投资中,由于部分项目无法实施等,导致2.08亿元资金结存,有的结存超过2年。二是对在投资金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和定期投资分析。截至2022年底,省财政委托投资资金已达60.96亿元,部分投资逐步进入退出阶段,省财政未对年度投资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
3.部分政府性基金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22年,省财政安排5.08亿元政府性基金用于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截至2023年4月底,未按照要求对上述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管理方面
从审计情况看,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省财政未充分考虑企业利润收入增长带来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的客观因素,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为27.95亿元,11月底核定66户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1.66亿元,超收的3.71亿元结转下年,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2.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2022年,23户企业实际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但未纳入年初预算编报范围,实际缴纳3745.1万元。其中5户企业在2021年已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但省财政编制2022年预算时,未客观考虑以前年度收益上缴情况,未编报预算。
3.收益征收不及时。截至2022年6月底预征收益11.09亿元,未达年初预算的50%,截至第三季度末收缴收益12.88亿元,仅占年初预算的46.08%,未达全额上缴要求。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从审计情况看,省级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结余比较充裕。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2项社会保险基金未充分实现保值增值。2022年省级工伤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在9700万元到2.81亿元之间变动,失业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在7.28亿元至12.85亿元之间变动,远超应留存支付资金规模,当年未制定保值增值计划。
2.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未及时划入专户。截至2022年底,由于财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等未按要求进行统一结账,全省有122.02亿元资金年终未按规定全部划入财政专户。
(六)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方面
对全省专项债券项目的运营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2轮审计,抽查项目1615个,涉及资金2162.3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在项目储备方面,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不断提升审核标准,制定全省项目申报“一张清单”,项目报送质量持续提升;在资金使用上,各级不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项目进展慢、资金闲置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项目收益测算脱离实际,偿债能力差。有的项目建成后闲置或使用率低等,未实现预期收益,财政部门垫付债券利息1.76亿元。有的已完工债券项目未及时转增国有资产。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推进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大产业园等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提高项目收益,收回垫付利息;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梳理产权结构,登记国有资产;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扎紧债券项目审核关口,从源头避免偿债风险问题。
此外,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对审计指出的省级决算草案个别事项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省财政厅已对决算草案进行调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8个部门及78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积极推广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综合预算管理力度不够。8个部门和8家所属单位3.12亿元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5个部门和8家所属单位未将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2.03亿元编入当年预算,5个部门和17家所属单位未将上年结余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等9248.62万元编入下年预算。2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土地转让款、车位出租费等收入4032.15万元收缴不及时或未上缴国库,有些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部分支出项目预算刚性约束不强
1.有些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9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的26个预算项目,因入库项目不够成熟、预算调整不及时等,项目执行率低于60%,涉及资金1.92亿元。
2.违规使用财政资金。2个部门和8家所属单位大额充值加油卡、一次性预缴大额电费、超合同约定付款等7637.92万元,2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维修费、办公费等1914.68万元。7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项目间混用支出1440.53万元,7个部门和9家所属单位超范围支付房租、多支付人员经费等1053.21万元。
3.公务用车、会议培训管理仍不严格。1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以长期租车、占用所属单位车辆等方式变相超配公务用车14辆。4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无计划召开会议或组织培训;2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违规支出会议培训费24.21万元;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367.75万元会议培训费支出结算等程序不规范。
(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不合规。6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车辆租赁等应实行未实行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主体不合规,涉及金额1.17亿元;6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违规确定采购方式、合同订立和验收管理不完善等,涉及金额2249.82万元。2个部门应编未编或大幅调整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710.5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2.52亿元资金因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进展缓慢等未及时发挥效益。3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库建设不到位。7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51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细化。4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33个预算项目未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
(五)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3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未按要求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会计核算。5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会计核算不准确、不及时等,涉及资金1.2亿元。8个部门和14家所属单位决算编报不实1.02亿元。4个部门和8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获取保存会计凭证或会计人员配备不足。
(六)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薄弱。5个部门的41个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前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或立项审核、变更及备案程序,涉及投资7491.62万元。3个部门19个信息系统建成后使用率低或闲置,涉及投资1464.72万元。3个部门验收把关不严,17个信息系统在部分模块未建设、系统功能不完善情况下,竣工验收或结束建设,涉及投资1204.73万元。2个部门的10个信息系统论证不充分,无法实现建设目标或存在重复建设等,涉及投资992.46万元。2个部门的6个信息系统违规提前支付建设费369.38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审计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污染防治、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补助资金对市县激励作用不明显。2022年8月,省财政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33亿元,其中统筹5000万元对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清算中兑现补偿资金多的市县给予补助。由于部分市县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不足,未能按照负担比例获得补助资金。
2.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不及时。2022年3月,省财政向9市29县安排2022年度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黄河流域科学绿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支出。截至2022年底,1.09亿元资金结存在各级财政或业务主管部门未支出,占54.35%,其中有25个县4052.5万元资金全部结存。
3.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未充分发挥效益。2021年12月,由省级财政发起成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首期规模3亿元,其中省政府引导基金出资1亿元。因该基金支持方向较窄、市场意愿不强,基金成立以来,基金项目库尚无储备在库项目,仅开展1笔600万元业务,作用发挥有限。
(二)“十强县”财政激励政策资金审计
2021年,省财政制定现代农业强县、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对评选出的“十强县”分别给予1亿元资金支持;2022年3月,又制定财政激励政策,对评选出的科技创新强县等5类强县分别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有效统筹中央资金,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未兑现。2022年,省财政计划统筹中央生态环保资金对生态文明强县给予每县1000万元奖励。按照要求,中央资金必须按照项目法分配,支持已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但我省评选出的10个生态文明强县没有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相关奖励资金未兑现到位。
2.资金大量结存,未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2022年,省财政共向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强县、文旅康养强县、对外开放强县、现代流通强县等下达县域激励政策支持资金22.9亿元,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有关部门未及时明确分配方案等,截至2022年底,上述支持资金有18.89亿元结存在各级财政或业务主管部门,占分配资金总额的82.49%。
(三)部门参与分配专项资金审计
重点审计了10个部门单位20项参与分配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绩效情况,涉及资金172.3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内投资不够细化,部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在第一季度仅下达7.26亿元,有2.74亿元资金未在年初明确到具体项目。抽查发现,截至2022年底,13个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率为0,未到位资金3.8亿元;11个项目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到位率为42.47%,未到位资金1490万元。
2.分配依据不够充分合理。2.16亿元人民防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未建立单位项目储备,资金分配没有具体标准;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未按要求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年底突击支付1.43亿元。3450万元乡镇中心小学(初中)特殊教育资源奖补资金,分配时未考虑实际需求,按每个乡镇10万元平均分配。年中追加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3000万元,分配时未充分考虑各市险情灾情。“青年之家”补助资金135万元,未明确补助资金具体支出事项、绩效目标等内容。
3.资金下达使用不及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补助3项资金,因申报评选工作进展缓慢,1.3亿元资金未及时下达,最长的晚于规定时间半年。因项目未实施或推进慢,宣传文化发展等3项资金2.56亿元全部未支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等1.3亿元未及时足额拨付至相关预算单位。
四、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稳中求进”、“稳中向好、进中提质”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2轮审计调查。2022年下半年重点关注9个部门单位牵头实施的73项政策,揭示了政策设立、工作机制、政策资金拨付使用、政策绩效等方面问题,促进主管业务部门取消实施集成电路基金等政策6项,调整实施“技改专项贷”等政策4项,加快实施政策22项、拨付资金5.6亿元;并举一反三,对2023年拟出台的2批政策清单开展事前评估,进一步优化政策支持方向。
2023年上半年,对7个部门单位牵头落实的66项政策开展第2轮审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政策总体落实情况较好,有关部门已出台35项政策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9项政策已按要求完成申报评选,4项政策已下达资金18.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牵头部门确定不合理。如“种养殖土地、乡村旅游项目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涉及的税收征管由省税务局负责,牵头的省文化和旅游厅无法及时了解免征税赋情况。二是个别政策目标设置较高或需求不足,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如“供应链金融奖励”政策,全省仅有5家企业符合并申报应收账款确权、供应链票据签发奖励,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省级特色品种目标价格保险”政策因种植面积减少、农户投保意愿不强等,500万元补贴资金闲置。
(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调查了4市14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从调查情况看,各地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生态环境质量及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方面。3市3县向235家企业违规发放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取用地下水663.08万立方米;4市12县1565家单位存在无证取水、超许可、超计划取水等问题。4市6县城市绿化、环卫用水等使用再生水比例低,2市7县洗浴等特种行业用水户底数不清。
2.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1市7县90家重点排污单位应纳入未纳入监测信息共享系统。9县12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出现返黑返臭现象。3市9县183个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其中42个无法运行,104个长期低负荷运行,28个出水水质超标。1市4县793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到位。
3.资金征管用和项目绩效方面。2市6县挤占挪用或滞留专项资金5.53亿元,1市8县超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等2.94亿元。4市14县应征未征或未及时征收污水处理费等1.65亿元。3市5县13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先施工后招标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催缴污水处理费等1.27亿元,促进拨付资金9640.34万元。
(三)海洋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调查了沿海6市海洋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情况,从调查情况看,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政策引领,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进海洋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海洋产业发展方面。2市海工装备制造业规模小、产业链配套不完整,发展仍受特殊材料等“卡脖子”技术制约。烟台市2022年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的0.96%,产业规模较小;较2018年年均增长6.57%,低于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提出的增长目标。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水淡化产业布局未与高用水需求区域有效衔接,年度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工业用水户,直接使用海水淡化水仅占企业用水总量的15%。
2.海洋生态保护和海域管理使用方面。2市1县沿海防护林管护不到位,违规占用、退化灭失防护林面积10.85公顷。2市6个项目存在在禁养区内开展用海养殖等不符合滩涂规划或海洋功能区划问题,涉及面积14.94公顷。2市部分入海河流水质监测结果为劣Ⅴ类,不能稳定达标。
3.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3市海洋产业基金等对海洋产业投资比重低,引导作用不明显。4市应缴未缴海域使用金1449.34万元。4市蓝色海湾整治等20个项目推进缓慢,2市3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未获审批先行招标或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动整改,制定完善制度4项,补植沿海防护林3.33公顷,补缴海域使用金等192.28万元。
(四)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措施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7市2020年至2022年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7市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积极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逐步提升重点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数量和规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特色产业重点事项推进慢,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意识不强。“金乡大蒜”15个重点建设项目,4个尚未启动,11个推进缓慢;“菏泽牡丹”22个重点建设项目,8个仍未实施。4市经核准的2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率低,其中6个未使用。
2.农业产业园区重申报轻管理。为获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单位园区积极制定创建方案,但无保障落实措施,5市13个产业园由于土地限制、资金不足,未按期开工或超期未完工。4县违规将园区建设奖补资金1793.99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施,支付燃油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
3.产业项目和资金效果未达预期。一是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基本处于“休眠”状态。7市益农服务社仅能为群众代缴水电费、电话费等,无法实现群众享受培训体验等公益服务不出村的目标;服务站等固定资产产权不清晰,存在资产损坏、丢失等问题。二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落实存在差距。12县未确定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和总金额上限,未突出服务小农户的政策导向;6县存在套取资金、超标准多发放补助资金问题。三是6市的25个重点产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不力,建设进度缓慢。
审计指出问题后,7市相关单位促进拨付财政资金6835.5万元,对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文旅融合政策落实和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调查了省本级及7市21县2020年至2022年文旅融合政策落实和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绩效情况。从调查情况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整合旅游发展等4项专项资金52.74亿元,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管理使用效果不佳。县级消费券资金量小且分散,有的县安排预算1万元,实际仅支出935元,惠及3个商户,带动直接消费效果不佳。消费券发放电商平台变更频繁,数据管理难度大,部分年度数据遗失。
2.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及管理不到位。11县的33个项目推进缓慢,其中21个项目因资金链断裂等停滞。7县28个项目论证不充分,其中19个项目因不具备实施条件立项后未实施,9个项目与文化旅游关联性不强或重复申报。6县的15个项目绩效不高,其中12个项目未达预期收益,3个项目运营不善闲置或被取消A级景区质量等级。
3.文化遗产保护有待加强。抽查308处不可移动文物发现,119处文物存在损毁或灭失风险。5个博物馆未对馆藏文物定级和开展文物修复等工作,26个文物保护项目长期未实施或进展缓慢,19个项目未公开招标或涉嫌串通投标等。22个文物保护项目因未根据用款需求合理安排预算等导致资金闲置6752.56万元。
五、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3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22年6月底,13县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4个,建设面积147.34万亩,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我省粮食连续多年稳产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相关政策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方面。4县36个项目未安排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等建设内容,涉及面积46.52万亩,占总建设面积的81.81%。8县33个项目未按时完工,涉及面积44.85万亩、投资2.77亿元。13县完成建设的104个项目上图入库面积不实,未按规定扣除村庄、养殖场、大棚等占地面积9.95万亩。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4县15个项目违规以竞争性磋商方式代替公开招标等,涉及合同金额1.87亿元。8县20个项目部分建设未按批复方案实施,也未按规定履行调整手续,涉及投资金额894.79万元。7县18个项目生产道路、生产桥等新建设施未按设计要求铺设垫层或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等。
3.项目交付使用及后续管护方面。4县26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涉及投资3.57亿元。8县2020年以来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被新建厂房等“非农化”占用555处、面积3018.92亩,种植树木等“非粮化”846处、面积4813.78亩。12县23个项目管护不到位,机耕路、泵站等新建设施被损毁。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积极推动制定完善制度4项,对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设施进行了修复,对损毁工程进行维修,2020年至2021年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本通”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14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农机购置补贴等12项补贴,资金62.89亿元,抽查121个镇街、2938个村,入户调查816户。从审计情况看,14县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补贴发放运行机制,较好完成了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一本通”相关政策推进慢。我省要求到2023年原则上通过“一本通”方式发放的31项中央及省级惠民惠农补贴中,截至2022年5月底,14县平均仅有12项纳入“一本通”发放、占比39.16%。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11县未按规定期限发放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等7项补贴8632.47万元。5县农机购置补贴额度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部分购机农户无法及时领取补贴款,有的长达2年未领取。三是补贴审核发放不严格。11县1594人(户)违规享受耕地轮作休耕补助等6项补贴442.65万元,4县部分人群应享受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等4项补贴,9县超种植面积或重复发放耕地地力补贴等7项补贴资金。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级15部门联合出台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本通”管理办法,市县政府完善规章制度24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问题线索4件,督促发放或追回补贴资金1436.49万元,追究12名有关人员责任。
(三)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2019年6月开工,2021年9月建成通车,对提高我省公路通行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41项签证变更资料审批确认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决算进度。二是11家监理单位和15家施工单位合同执行不到位,履约率最低分别为17.24%、32.14%,应收未收违约金1334.75万元。三是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循环利用旧路资源25.3万立方米,循环利用率29.42%,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继续关注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6户省属国有企业。截至2022年底,6户企业资产总额21613.99亿元、负债总额15137.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3349.12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93.74%至105.84%之间。从审计情况看,省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非主业资产清理整合和亏损企业治理,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4户企业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收入等导致收入不实19.63亿元;3户企业未据实结转成本或少计费用,造成成本费用不实5.43亿元;6户企业提前确认收益、少计提折旧等多计算利润8.56亿元。4户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少计资产32.32亿元、负债24.69亿元。二是投资经营项目存在损失风险。因违规决策或论证不充分,4户企业45个投资项目停滞,有的项目亏损严重,涉及投资额81.65亿元。三是部分业务收益低。4户企业为做大收入规模开展大宗贸易,毛利率较低,最低的仅为0.026%,部分项目已形成逾期账款4.9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调查了3户省属国有骨干金融企业资产质量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从调查情况看,3户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投融资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投资项目存在潜在风险。3户企业14个投资项目因担保增信不足、被投资企业经营困难等,存在潜在损失风险。2户企业2个投资项目收益分配方式显失公平,或未按协议约定优先收回投资。17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的29个项目,因项目公司经营异常等,存在潜在回收风险。二是国有资产运营绩效不高。1户企业运营的公有住房出租率较低,9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投资效率较低。三是“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基金管理不规范。65只项目基金中仅有12只有其他社会出资人,项目基金社会出资率低;6只项目基金未直接用于新项目建设,而是用于项目公司偿还历史欠款等,涉及资金15.1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积极整改,推动103只基金完善投资管理、加快项目实施,督促9只闲置基金新增投资21.0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18个部门2022年底资产总额79.3亿元,比上年增长4.03%。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019年以来有22个单位新购、自建等取得的办公用房、公有住房等共118件,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计量资产价值,全部以1元名义价格入账;8个部门和14家所属单位因已完工建设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等,造成多记或少记固定资产4.24亿元;部分单位资产系统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二是违规出租或处置资产。1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房产出租处置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房产租金19.12万元收缴不及时,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23辆公务用车报废处置不合规或过户划转不及时等。三是资产统筹使用不到位,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5.22万平方米房产闲置。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市8县16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2市3县违规审批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取土、采砂等,2市2县相关企业无证开采、越界开采。3市5县4.47万公顷耕地被占用种植林木或闲置荒芜。4市5县批而未供建设用地、未批先建或以租代征占用土地共计6314.45公顷。2市4县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2市4县地表水断面水质、部分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1市3县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未开展防渗漏检测。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4市8县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耕地开垦费等21.52亿元,1市2县山石处置收入等852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4市3县挤占挪用、闲置或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11.83亿元。三是项目建设运行不规范。3市8县44个项目未按期完成,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3719.7万元;3市2县部分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有的建成后被拆除损失浪费7999.4万元,有的已建成项目设施闲置。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市县出台规范性文件87项,收缴土地出让金、污水处理费等3.5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69亿元。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审计发现的问题看,有些是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也有屡次出现的老问题,究其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机制不完善。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审核把关不严,对支出政策和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不到位,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健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管理主体责任未压实。部门单位对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等认识不到位、把握不精准,有时过多考虑局部利益,预算约束意识不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监管缺失,财务管理水平不适应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要求。三是系统治理措施不到位。财政、发展改革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机制不完善,项目审批与资金分配存在脱节现象,导致项目储备不足、手续不全,建设推进缓慢。有些主管部门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不够重视,未能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治理,导致部分问题屡审屡犯。另外,由于受疫情等影响,有些市县财力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健全政策制定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各领域政策的有效衔接,跨年度政策应分类采取延续、调整、优化、加强等举措,保持政策接续性、稳定性,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或急转弯。统筹宏观调控需要,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应充分考虑各地区财力水平等因素,提高财政支持的精准度和保障能力的持续性。
(二)加强预算全流程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自有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协调机制、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压缩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空间。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全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抓实抓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推进海洋产业、现代农业全链条发展。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加快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强化政府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控各类违规举债行为,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四)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分类处置停缓建项目,增强企业资产运营效能。强化金融风险管控,严格投资决策,规范业务经营,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生态修复治理,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起步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告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附件: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文章来源:国家审计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