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资委关于市委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0-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巡察。4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市国资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高起点谋划、高压力推进、高标准整改,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持直面问题,夯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处室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按照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专项整治等进行分类整改,逐项分析研究、逐件调查核实、逐一完善措施,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督导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机关考核和督查督办内容,严格落实党委“两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工作要求,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不足,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加速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坚持以改促干,统筹协调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进党委“1238”工作思路相结合,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整改和市属企业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高质量整改促进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副市长李国祥同志到会指导,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列席了会议。党委班子、班子成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团结鼓劲、凝心聚力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的目的。强化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成果。对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总结查找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党的建设和内部管控等方面的政策短板和制度漏洞,建立完善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照单认领、照单全改,站在对党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对国资事业负责的高度,以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靠前指挥,主动跟进。对巡察工作直接部署,先后主持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整改工作动员会、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等5次,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大事项直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针对反馈问题,先后到神思电子、二机床集团、产发集团等现场调研20余次,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解决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40余个,为做好巡察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系列重要论述不够系统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系统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党委和机关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配档安排,党委班子带头学习调研、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组织主题教育读书班1-4专题学习,党委、机关各支部自上而下建立“四张清单”,统筹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工作。二是组织编印《习近平关于发展国有经济及视察山东、视察济南论述摘编》。三是组建“国资国企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开展国资系统“中国梦 新时代 新使命”宣讲活动,选拔一批优秀宣讲员,在市属国资国企开展宣讲活动。开展“学 思 享”学习交流活动,并选拔出两个优秀视频作品推荐到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四是制定机关党建2023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任务要求,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书记与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集体谈话会,开展主题教育心得交流展示,引导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五是制定印发市国资委 2023 年工作要点,明确“1238”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在各支部组织开展“贯彻新发展理念 促进高质量发展”全员大讨论活动,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校准发展定位、提振发展信心、理清发展思路。六是开展“落实八大行动、忠诚担当服务企业”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到莱芜党性教育基地、山东省工委旧址历史陈列馆参观学习。开展“党建+”活动,开展廉洁文化展演活动,召开市属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推进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市属国有企业“十大党建品牌”发布会,推动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2.创新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培育创新优势企业”的指示要求有差距,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未参照省国资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政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2021、2022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仅占同年营业总收入的1.54%、1.51%。整改情况:一是细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加大科技创新正向激励考核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平台建设。召开市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就加强科技创新作出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三是以《企业绩效评价行业基本分类与代码对照表》的相关行业分类,结合《济南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汇编2022年版》相关资料,根据企业的反馈意见和实际情况,确定65家实体经济企业,其中二级企业54家,三级企业9家,四级企业2家,梳理近三年实体经济企业经济指标情况,全力支持工业强市建设。3.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不力。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市属国企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个别问题,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促检查,相关企业已整改完毕。二是制订出台《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操作指南,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合规管理。三是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国资叮咚微信公众号、每日一法普法群等,积极宣传与绿色发展理念、安全发展理念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4.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不足,国资监管职能缺位。立足新时代,对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我市经济发展方向研究不够、措施不多,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作为市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部门,2020年以来仅组织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议,未形成国有资产监督合力。整改情况:一是研究起草《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全面梳理近年来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步重点思路,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更新领导小组工作名单。二是以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市属企业参加国企改革专题培训,围绕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两个专题进行授课;组织市属企业参加“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系列视频培训暨第三十期国企改革讲堂,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三是通过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四是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形成典型案例材料,并报市委改革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5.对国资监管工作抓得不牢不实,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出借企业的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存在“一借了之”、应收未收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007年至2022年市国资委先后出借企业的资金,大量资金长期挂账,支出项目不清,截至现场巡察结束,账款仍未理清,存在财政资金进一步损失的风险。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出借资金挂账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账务核对工作,对出借企业的资金进行逐笔梳理,对尚未核对清晰的,要求一级企业进一步核对,做到账实相符。二是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按照截至目前出借资金的实际情况,对资金进行核销、转增资本金、收回等分类处理,并拟定分类处理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三是拟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提高机关财务内部管理水平。6.管大局的能力不强,谋划产业布局存在差距。统筹谋划国资国企布局优化的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平台型企业多、实体经济少,能够牵动一方经济快速发展的产业集群少,市属国有企业大多分布在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等传统产业,在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布局和投入较少。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向和集中度,逐步将预算资金的80%以上投入战略新兴产业和创新项目。2022年度国资预算重点扶持项目9个,支持金额约1.4亿元;计划2023年度国资预算重点扶持项目11个,支持金额约1.68亿元。二是组织对《济南市“十四五”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截至2022年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年利润总额分别完成规划目标的114.72%、124.97%、91.1%,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超过规划预期,利润总额未达到规划预期。三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成立数字化和实体经济工作专班,对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和实体经济现状开展深入调研,定期召开专题会,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四是组织企业积极谋划产业项目,召开国资系统产业项目策划储备及招引培育专题会议,制订市国资委“双招双引”工作要点,引导企业抓好实体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五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筹备召开了驻济省属国有企业座谈会,梳理省属企业提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和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情况并上报市委督查室。7.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大,改革目标落实不到位。2020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2022年企业总资产突破2万亿元,资产过千亿元企业数量达到6家以上,截至2022年12月底仅为1.74万亿元、5家。推进企业混改上市的目标未能实现,改革方案提出到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企业达到5家以上,目前仅为4家,除齐鲁银行外,其余3家均为并购上市。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谋划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整合重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二是对市属企业拟上市挂牌资源开展摸底调查,赴济钢集团所属国铭铸管实地调研,协助济钢集团解决国铭铸管上市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加强并购上市公司管理,开展专题调研,按季度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完善制度建设,起草规范市属企业并购上市公司及对并购企业进行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四是积极做好并购上市服务工作,完成能源集团控股神思电子、历城控股控股中达安2家企业的合理持股比例备案工作。举办主题为“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的国资讲堂,邀请专家专题讲解国资收购上市公司交易模式、交易流程与重点分析,不断加强理论教育,提升并购业务能力水平。8.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改革方案力度不大,市国资委2020年制定的济南公交集团管理与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目标未按期完成。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公交集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党委会换届,换届后党委班子成员7人,符合方案中要求领导班子职数从9人逐步减至7人的要求。二是在对市属企业开展董事会评价工作过程中,重点审议公交集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赴公交集团进行实地调研,查阅公交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指导企业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三是指导企业加强审计与风险专门委员会建设,总审计师到位后担任支撑部门负责人,及时梳理集团内审工作制度和流程,为审计与风险专门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9.政策把握不精准,指导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对上级政策吃不透,对国企实情摸不准,指导推动市属国企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有差距。企业考核目标体系设定不够科学,未能对标国务院国资委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净资产收益率等重点考核指标“一企一策”进行考核;未根据企业重组的情况,对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等规模系数指标进行调整优化。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建立以“一利五率”指标为主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行多种形式调研,初步明确以“一利五率”指标为主的2023年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下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的通知》,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围绕“一利五率”等指标报送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目前,13家市属企业除公益类(公交集团)的核心效益指标中,“一利五率”指标选取率达到100%,实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全覆盖,已经整改完毕。二是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考核要求和企业重组实际情况,对《济南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对与企业薪酬密切相关的企业规模调节系数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为五档,系数区间调整为0.5-1.2,使分档标准更加符合企业重组整合后的规模大小实际。同时,充分考虑到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提高职工人数的权重,平均划分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数四个指标比例,使薪酬的计算更加科学有效。10.出台的企业负责人年薪发放办法与我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绩效考核年薪未按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一次性兑现,而是每月按上年度绩效年薪5%预发。整改情况:研究起草《关于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分配方式的报告》,报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按新标准支付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的通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和2017年度基本年薪预发标准的通知》均明确提出“可预发部分绩效年薪”。11.市属国企发展速度不快,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市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增幅低于全省平均增幅13.81个百分点。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定期调度,每季度召开市属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对上季度企业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就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了研究,推动企业防风险、促发展,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二是对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及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强化重大项目情况、债务风险防控、实体经济运行等分析,在促发展的基础上防风险,推动市属企业实现重点任务目标。三是与数字化经济专班重新梳理实体经济企业名单,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持续提高国有资产质量。四是与财政局联合对区县和市属企业非平台类债务情况进行摸底,加强债务监测,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12.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乏力。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市属国有企业带息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逐年递增。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管力度,与市公安局积极对接,到建设集团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共同推进数据监测平台建设。二是在国资监管平台建立债务风险防控系统,已初步搭建框架,并已与财政、金融、审计等部门和市属企业沟通征求意见。三是加强监督引导,对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企业下发风险提示函,督促限期整改。目前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得到有效管控。13.对解决市属国有企业“两金”(应收账款、存货)占比高的问题办法不多。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分析,在定期财务分析中对“两金”占比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发现“两金”占比高、增速高的企业,督促其做好“两金”压降工作。二是对市属企业整体“两金”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市属企业“两金”管控工作方案》,建立“两金”管控长效机制。三是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好“两金”管控措施,做好管控工作,对“两金”占用进行精益管理,切实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推动企业提质增效。14.对企业担保事项监管不到位。截至2022年底,市属国企担保超出范围的有6项,发生预警提示、逾期担保事项各1项,存在诱发代偿风险的可能。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担保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属企业进一步完善担保制度,加强集团及权属企业担保管理。二是对重点企业对外担保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担保情况,提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对工作意见。三是督促市属企业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集体和权属企业担保管理,规范担保决策及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担保风险预警和逾期追偿机制。四是将企业对外担保整改进度和成效纳入企业的年度考核。(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对国有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有弱项。15.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政治站位不高,有关制度落实不严。党委议事规则修订不及时,直到2022年6月才重新修订印发党委议事规则有关制度文件。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题边界不清,对“大额资金”未明确具体标准。存在非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议并参与表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委领导作用。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没有原汁原味体现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反馈问题,对2020年以来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进行全面梳复查,共梳理出记录要素不全、记录形式单一、议题设置不科学、记录内容不合规4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二是相关处室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讨论《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针对前期梳理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人员,现场作出深刻检查,并“以案说法”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三是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建章立制月”活动,修订《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题及“三重一大”议题进行明确分类。16.未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监管不力。对下属企业党委重大事项特别是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监管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企业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内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重大事项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依法合规、先易后难、逐一解决”的思路,积极推进合作项目问题解决。三是加强企业日常监督,要求企业及时把党委会、董事会纪要及时报国资委、委领导和处室均逐一查阅,实现对企业投资、发债、融资等各业务全方位监督,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反馈,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17.财经纪律落实不严格,违规列支账外资金。违规虚列账外资金,并违规使用该资金用于发放单位会务费等。截至现场巡察结束,该项资金仍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整改情况:一是对账户资金进行逐笔梳理。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等进行沟通,就资金处理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进行进一步商讨,目前该问题已解决。三是机关财务拟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提高机关财务内部管理水平。18.主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查办案件全部来自上级交办或企业查办,无主动查办案件。2022年以来,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2022年收到相关部门的风险提示函、有关人员被立案处理后才知晓,存在被问题找上门来的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稽查,已向相关企业下达稽查通知书;信访处牵头积极应对下达通知书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经营资料向市国资委提供,全面开展稽查。二是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整治防范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领导小组,联动配合强化对涉企风险隐患预警监测,及时防范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联合市公安局,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建设“济南市涉企风险数智防控中心”的请示》,拟建设“济南市涉企风险数智防控中心”,打造研判、预警、核查、打击、维稳一体化体系,进一步提高智慧化、精准化、科学化、数字化研判防控水平。三是印发《市属企业资产转让操作指引》,强化资产转让风险监测评估;转发《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强化企业投资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企业担保事项进行调查统计、排查梳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19.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识不强。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有畏难情绪,不同程度存在“逼着干、推着走”的现象。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需市国资委协调解决的149个问题,截至巡察进驻,大部分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市属企业问题,按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分工,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常态长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健全督查机制,建立问题解决督查台账,坚持“月调度季通报”,截至目前,已解决46项问题,剩余问题多涉及政策制度、项目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遗留债务、资金拨付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力以赴靠上解决。20.工作作风与“严真细实快”要求有差距,《市国资委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制定出台混改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截至巡察进驻,只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不断强化对混改企业监督管理。21.推动解决区县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的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大,2021年计划出台的《关于加强区县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的意见》,截至现场巡察结束尚未出台。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区县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的意见》,召开了14个区县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先后到济阳、商河、历下、历城等实地调研区县国资监管工作,加强工作交流、业务指导、信息共享,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提升区县国资监管工作。(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有差距22.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市国资委在职干部中,与国资监管业务密切相关专业的干部比例不高,有企业任职经历的仅21人。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实施《市国资系统干部实践锻炼工作办法(试行)》《市国资委年轻干部导师帮带方案》,完善机关干部教育培养工作机制,组织举办市国资委机关年轻干部导师帮带暨重点工作领办签约仪式,鼓励年轻同志认领业务课题或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年轻干部练兵常态化。二是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组织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将讲政治、业务精、懂监管、作风硬的优秀干部放到重大项目、第一书记等吃劲岗位历练提升。三是落实公务员“精准招引计划”,新招录两名专业对口、年富力强的同志;按照组织部统一部署,从全国知名大学招录4名选调生,已完成入编。四是深入实施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及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开展主题教育,高质量举办8期“国资讲堂”,统筹系统教育培训资源,在安徽合肥举办国资系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机关干部政治能力、专业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23.人员借调程序不规范。执行市委关于借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严格,自2020年1月以来,从国有企业借调的工作人员均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且近半数借调时间超过6个月,大多数未履行借调手续。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履行借调手续的15名企业同志,第一时间协调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规范机关借调人员工作机制,出台实施《市国资系统干部实践锻炼工作办法》,从选派条件、选派程序、锻炼时间等作出明确规范。24.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组织设置不规范。机关党委党支部有正式党员8人,但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设置支部委员会,仅设书记1名。整改情况:组织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党委(含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已经按照程序于5月4日举行支部党员大会,成立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以及支委会委员,并明确了分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25.对市属国企党建研究不深、措施不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完成后,对党建工作机制缺乏深入研究,未明确思路,城发集团党委对新划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跟不上,管理体制、党建机制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二是指导济南财金集团完成所属企业党组织关系划转工作,指导城发集团深化“三级联动”党建+业务工作机制,制定《济南城市发展集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形成系统性的党建品牌创建方案,在管理体制、党建机制方面基本形成统一规范;三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市属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基层党建。26.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紧,对市属国有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指导帮抓,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现象,济钢集团党委党务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人员配备不足,发展党员等日常性工作推进缓慢;建工集团党委对企业党建工作底数掌握不清。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市属企业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督导企业展开整改;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持续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企业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流程,下发《关于对市属企业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工作的通知》,督导企业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指导济钢集团调整2名党务干部到集团党建工作部门,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指导建工集团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出台《所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所属企业党群工作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全面摸清党建工作底数,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管理体系。三是起草《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五年规划》,4月份在市国资委党校举办新任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课程内容,75人参加培训,着力提升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四是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市属国有企业党建突出问题、亏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指导16家市属一级企业按要求全部制定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27.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市属国有企业存在的重经营绩效、轻党建引领的问题重视不够,部分企业存在单纯业务观念,考虑党建工作少,文旅集团党委推进党建与文旅产业发展融合的办法不多,缺乏过硬的党建品牌。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文旅集团完成党建品牌方案创建,结合集团旅游景区资源、奥体中心资源等打造红色党建阵地。同时,在其他企业深化开展“党建+活动”,指导轨道交通集团地铁6号线参建单位成立临时党委,启动党建联盟活动,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充分发挥施工一线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力推进“党建进工地”、全速推进高质量工程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5月11日,举办济南市属国有企业“十大党建品牌”发布会暨市国资委“一刊一号”首发上线仪式,在大众网建立“引擎赋能·先锋筑梦”党建品牌发布交流平台,5月底发布7家企业9个党建品牌;6月份指导济钢国际有限公司“匠心筑梦”、城投集团“城投先锋”、建设集团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我而易”、轨道交通集团“联创共建”、能源集团“初心能源”等品牌形成矩阵,成熟党建品牌达103个。三是打造党支部建设工作案例。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培训,着力打造一批党支部建设精品示范点,培养一批过硬党支部建设的示范带头人,持续深化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28.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方面整改不到位。2021年市审计局对国资国企重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指出的建设集团和产发集团有9户企业未整合到位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的市属企业整合任务已完成。经与建设集团和产发集团对接,实际整合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与事业单位“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情况,已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暂不移交。目前上述事业单位已由相关集团实际行使管理权,待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事业单位改制后指导企业推进相关工作。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均已完成移交。29.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有缺项。相关企业效益低、个别停车场债务负担沉重等问题仍然存在。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静态停车产业规划,依托现有静态交通云平台,开展停车后市场的研发、推广,不断拓展停车管理产业链,增加公司新的盈利点。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多次与相关单位商谈智能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停车泊位按合同约定移交统一管理、投资主体与产权主体相统一等事项。三是已完成相关停车场停车位重新规划,增设停车泊位25个;完成无人值守硬件设备安装,升级软件系统,已实现无人值守,降低了人工成本。30.推动解决市属国有企业事业编制人员遗留问题进度迟缓。截至2022年12月,两个企业中保留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确定、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核定、退休金待遇确定等问题仍未协调解决。整改情况:会同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相关企业先后多次召开“四中心”事业职工安置遗留问题专题协调会,会商有关安置政策。与市人社局就事业职工安置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已经达成一致,方案细节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两家企业已着手依据达成一致的安置政策推进工作进度,征求职工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巡察问题整改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距离事业发展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是阶段性的、初步的,党委将把问题整改作为长期任务,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做到标本兼治,不断开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新局面。(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查实找准问题根源,扎实做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一个也不放过,一个也不落空。(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巩固、提高的原则,落实整改要追本溯源,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穴位,抓住要害,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三)抓好工作结合,推动国企国资发展。坚持把整改与业务有机结合,深入实施“八大专项行动”,不断发展壮大市属国资国企规模,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国资国企新力量。
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来源:济南市国资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