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11月24日消息,为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民间投资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结合广州实际,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
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功能片区建设。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管理精细等优势,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构建“三脉”“三轴”“三核”城市发展格局。引导民间投资深度参与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投资“未来发展核”能级提升工程。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东部中心建设,推动“现代活力核”功能提升。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做精、做优、做细的优势,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越秀、海珠、荔湾等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老城区“历史文化核”品质提升。 营造良好民间投资环境。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企混改。鼓励民间投资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战略入股、参股等方式,与国有企业开展股权融合与资源整合,在国家和省市支持的重点领域协同投资。强化国资“链主”企业引领带动,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联通、场景开放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给民营企业创造更多机会,有力促进国企与民企共生共荣、相辅相成。
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