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针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向山东高速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80亿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2022年1月,山东高速集团子公司山东高速资源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济南畅赢金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称山东高速方)分别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支付应付未付股权转让款合计本金80亿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3月1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向山东高速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合计人民币80亿元及其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案件仲裁费及各申请人因案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来源: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