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就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优化改革组织推进机制等内容作出新安排。
关于重组整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创新思维推动战略性重组。要在抓紧推动已明确任务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积极考虑并推进促进更高水平履行功能使命、更大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大战略性、结构性重组,并超前考虑重组涉及的人员转岗、分流安置等工作,确保稳妥有序实施。
二是突出主业、聚焦实业推进专业化整合。以优势子企业为主体,按照“一企一业、一业一企”原则,对内部资源“应整尽整”“应合尽合”,实现优质生产资料和人才资源的有效聚集、高效利用。国有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各地国有企业之间,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和技术优势,广泛挖掘合作场景,加大交流合作力度,推进各方优势互补、资源融合、错位发展、互利共赢。龙头企业要沿着产业链主动谋划推动重组整合,在更大范围内、不同层面间,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三是加大“两非”“两资”处置出清力度。“目前,19个地方已经建立了‘两非’‘两资’处置多部门联动绿色通道,但还有一些退出任务较重的地方,仍没有建立。”王宏志说,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绿色通道加快建立。多措并举“减亏止血”,特别是“小散弱”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和中央企业要拿出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力争限期“清零”。
另外,在完善创新精准考核和中长周期考核激励机制方面,王宏志表示,要以鲜明的导向加大对创新骨干人员的激励力度,把工资总额增量优先用于作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探索开展溯源反哺式利益分享,尽快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扩面。
市场化机制改革要着力推动相关制度机制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如通过优化“前置事项清单”,要真正理顺党委(党组)与董事会的关系,明晰职责边界,确保党委(党组)发挥的作用是实质性的,但也不能替代董事会和经理层。“前置事项清单”中的具体内容、标准应当充分结合企业类型、层级予以细化,不能简单套用照搬。
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