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查查APP显示,5月17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白金酒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白金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立案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的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475.9万余元,执行法院为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黔03执2322号)。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上市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19)控股股东,持有其54.07%股权。该集团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由贵州省国资委、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股,分别持有90%、10%。其中,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贵州省财政厅全资持有,注册资本400亿元。
被执行人贵州白金酒销售有限公司,是另一被执行人贵州白金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贵州白金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白金酒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6月21日更名为贵州白金酒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茅台集团旗下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持股40%,于更名当日退出该股权,并由北京白金至尊酒业有限公司持有该40%股权(至此共合计持有75%股权)。
贵州白金酒股份有限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为:北京白金至尊酒业有限公司持有75.00%;北京裕恒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5.00%;国信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
而北京白金至尊酒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则由两名个人担任:曹小停持股80%,并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另一名股东蔡尚更持股20%。
作者:山东国赢国企混改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