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国资委官网消息,山东高速近日成功办理3000万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成为山东省首笔数据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的实践案例。此次质押融资业务的质押标的为集团财务共享中心财务智能分析平台客商供应链及风险管理数据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部门为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此前,高速集团成功完成首批数据资产入账入表工作,财务共享中心财务智能分析平台、高速股份路网车流量和通汇资本对公数字支付科技平台数据监测产品,数据资产入账价值达351万元,评估价值逾7200万元,成为山东省属企业迄今为止评估价值最大的一批数据资产入表。尽管从高速集团的融资信用来看,未必非要通过质押方式进行融资,但此举毕竟为山东各类企业数据资产的质押融资当好了“开路先锋”。有此先例,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效能必将日益显现。今年以来,山东港口集团、浪潮集团等省属企业,以及临沂城投、济南能源、青岛华通等市属国企相继开展了数据资产入表业务。国家近年来对数据资产持支持鼓励态度,并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在鼓励的同时也进行了规范。如,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并明确提出推进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2023年8月和12月,财政部相继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也在财政部指导下于2023年9月制定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规范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山东省国资委也对省属企业数据资产的评估提出了相关要求。如,省国资委于2023年12月印发的《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规定:十二、企业价值评估(资产基础法)(七)数据资产评估时,应当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合理确定数据资源的权利类型,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的生成特征,考虑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等数据产权。应关注影响数据资产价值的成本因素、场景因素、市场因素和质量因素,关注数据资产质量,并采取恰当方式执行数据质量评价程序或者获得数据质量的评价结果。应根据数据资产具体应用场景,选择和使用恰当的价值类型。应根据数据资产的商业模式、获取收益的方式、权利属性及限制、保护方式等,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价值应符合数据资产的商业和权利特性。随着国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不断出台,数据资产入表将成为企业甚至政府部门资产规模增长的重要方式之一。而数据资产的融资功能,也必将随之日益显现。顺便打个小广告,山东国赢国企混改研究院也是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颁发《山东数据交易平台数商证书》的数据商,可为数据资产化和数据交易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