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转让底价:11,729.267368万元
2.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
3.挂牌起止日期:2022-08-02至2022-08-29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济南市信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04-28
3.注册资本金: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孙英泉
5.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25号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钢材、建材、木材、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劳保用品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四、标的企业财务情况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至交易价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济南市信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相关内容(方案置于交易中心备查)。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1729.267368万元,其中标的企业30%国有股权的挂牌价格为1872.261万元,转让方享有对标的企业债权的挂牌价格为9857.006368万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老股东行权方式设置为“最后行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最后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交易项目组织交易的程序,待组织交易确定其他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和达成的交易条件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明确表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最终受让方。优先购买权人表示放弃行权或者在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期限内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最终报价且达成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日(含当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济南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提供了9006万元的借款,其中5000万元按照年利率5.4%计息、4006万元按照年利率8.4239%计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2]第1201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穗安会审字[2022]第M03-1756号《审计报告》。
七、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可分期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至交易价款付清日期间的利息。
联系方式:
康女士 1595315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