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转让底价:26,679.8万元
2.保证金金额:5,000万元
3.挂牌起止日期:2022-08-10至2022-09-06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淄博齐发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06-10
3.注册资本金:26669.8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郭璟业
5.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金融中心2号楼706室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门窗销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物业服务评估;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评估;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房地产咨询;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四、标的企业财务情况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40%的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2022年6月1日标的企业进行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26669.8万元,已全部实收到位。
2.2022年4月2日,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转让方决定将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26669.8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金全部由转让方将坐落于周村区恒星路以南、德阳路以西、东马村生活区以北、周村区人民医院以东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增资投入,经评估后,双方确认该不动产出资价款为人民币26569.8万元,2022年4月13日办理完该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为标的企业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因标的企业尚未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该笔出资暂计入标的企业资本公积进行反映。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启新审字(2022)093号《审计报告》及山万方评字(2022)第05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七、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4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联系方式:
康女士 1595315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