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党委:
为推动省属企业加快建立灵活高效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入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省国资委党委参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简称《两个指引》),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了《省属企业控股子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省属企业控股子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基本规范(试行)》(简称《两个规范》),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同时,对省属企业控股子公司深化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企业改革攻坚行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调动经理层成员积极性,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董事会决策作用、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相结合的有效实现途径。
(二)坚持精干高效、竞争择优,科学设置经理层职数,注重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遵守“契约精神”,严格任期管理和经营目标考核,完善与效益挂钩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
(四)坚持依法治企,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营造改革发展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将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任务,推动省属企业控股子公司经营效率提升,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省属二、三级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0年,从省属企业中选取100户左右具备条件的权属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三、工作程序
(一)制订实施方案。各省属企业参考《两个规范》,对控股子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情况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定拟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名单、拟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名单,明确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企业组织实施。2020年4月6日前,各省属企业将推行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名单报省国资委。4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三)定期调度通报。省国资委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现场调研、经验交流、监督检查,加大推进指导力度。省属企业间要加强沟通,及时交流经验做法。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属企业是推行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党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研究部署、抓好统筹协调、掌控关键节点、切实履行责任,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治理中充分发挥好领导作用。
(二)鼓励探索创新。鼓励省属企业在遵照《两个规范》基本原则和精神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差异化探索,避免“千篇一律”。推进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偏差,符合企业负责人容错免责情形的,及时容错免责。
(三)营造改革氛围。省属企业要充分解放思想,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支持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坚持统筹协调,稳妥推进,做好改革风险评估和防控,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四)强化考核引导。将推行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情况作为三项制度改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改革绩效考核评价。
省属企业中的“双百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在推行过程中,由一级企业党委结合实际,按照“孰优”原则确定参考《两个指引》或者《两个规范》。省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参股子公司、注册地在境外的子公司,鼓励在与控股股东沟通一致、遵守境外法律法规前提下,参考《两个规范》推行。
省属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者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国资委。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